陆俊 12月11日讯:2024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对中国足球协会裁判管理部前部长谭海的受贿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庭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谭海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法院决定依法追缴其受贿所得财物,上缴国库。
谭海出生于1970年,自2005年以来一直执法中超联赛。在2011、2012、2014和2015四个年度,他曾多次获得“金哨”称号,即最佳裁判。这一事件标志着继陆俊之后,又一位获此荣誉的裁判因违法行为而受到法律制裁。
值得注意的是,陆俊也曾6次荣膺“金哨”。在2012年,中国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断显示,这名前足球裁判因涉及系列犯罪,被 sentenced to five years and six months in prison, fined 100,000 yuan, and had illegal gains of 710,000 yuan confisc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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