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们已经多次强调,最近发布的两批名单标题明确标示为“完成债务清偿俱乐部名单”,而非准入名单,但仍有许多人,包括一些球员,对此产生误解。他们在质疑时常使用“为什么能通过准入”这样的表述。
另外,一些球迷甚至评论称,由于球员公开提出质疑,因此足协失去了公信力,这种理解显然是错误的。实际上,公示的目的就是为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发布通知后的第二段可以看到,其上白纸黑字写明了这一点,而在名单下方也附有详细说明及反馈渠道和方式。
值得指出的是,中国足球协会并不是政府机构,也无法像商业侦探那样全面监控每个俱乐部的运营情况。目前,各俱乐部需要自行填写提交相关材料,以证明其已完成必要条件。这些材料作为证据,并不一定完全准确,因为俱乐部可能会夸大、隐瞒或者伪造信息。因此,“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尤为重要。如果任何债权人认为某个俱乐部尚未还清欠款,就应该向足协提供相应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观点。在这方面,名单下方已有详细说明供参考。
因此,目前有球员公开表达质疑显得十分正常,这正体现出公布清债名单的重要性。双方之间存在争议,有以下两种可能:一是“俱乐部所言不实”,即漏报或错报实际尚未清偿;二是“球员有所误解”,他们提出的问题超出了清债范围、不属于中国足协认证范畴或根本不存在。当事双方都有责任继续解释与举证,以验证自身立场。
此外,通过此次事件,我们能够看出,中国职业联赛中关于准入工作的宣传力度明显不足,无论是在公众还是债权人群体中的认知水平都较低。而且目前对于部门内外对账务透明度要求偏低,如同国际足联禁令公告一样,可以让公众随时查看更新的信息系统,在中国足球协会却缺乏这样的平台(前几天我就对此发表过意见)。
借助此次教训,我们应更加重视社会监督力量,同时结合现代信息化手段,使得准入工作更具透明度,让广大市民和债权人的知情权得到保障,从发展初期便解决问题,避免负面情况集中爆发。同时,应有效处理拖欠工资和其他财务问题,将维护球员等权益落实到位,提高职业联盟的商业价值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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