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讯 据北京电视台《天天体育》节目报道,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收到李铁的上诉书。根据节目的信息,这一天正好是他10天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
早在2023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前主教练李铁进行了公开宣判。他因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行贿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据悉,在一审判决后,李铁享有为期10天的上诉权利(从接到判决后的次日开始计算)。如果他选择在这段时间内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定将暂时不生效;若没有进行上诉,则该裁定将直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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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人民检察院未对此案提出抗诉,那么二审法院也不得加重对李铁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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