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体育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协调行政事务、处理文电、管理秘书档案、维护机要保密、接受信访、进行督查督办、综合信息、组织会务,承担局系统的应急管理,并承办省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及体育外事事务。
群众体育处负责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规划的拟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实施和监督全民健身工程,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组织全国体育先进城市社区及全省体育先进城市社区活动,并负责群众体育项目裁判员及武术段位的培训。
竞技体育与科技处指导管理全省的竞技体育和体育科学研究,拟定相关发展规划,设置体育竞赛项目与重点项目布局,管理竞技体育训练、竞赛和运动队伍的建设,负责申报和承办国际或全国性竞技体育竞赛,审核和推广全省的体育科研成果,实施反兴奋剂工作,管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技术等级,指导青少年体育工作及各类青少年竞赛活动,负责省运动会的组织与管理,以及运动员的注册、管理与教练员的培训工作。
体育经济处负责拟定全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进行体育产业宏观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监管体育服务管理与公共设施,进行体育统计与体育彩票的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及国有资产管理,同时负责预算、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
政策宣传法规处负责拟定全省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提出政策建议,进行重大问题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法制宣传与行政执法,负责政务公开及行政复议工作,并指导全省的体育宣传和文史工作。
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与机构编制工作,管理优秀运动队的文化教育及社会保障,承办全省教练员职称评定及援外教练员派遣工作,并负责安全和稳定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管理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服务。
机关党委则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相关规定设立。
青少年体育处职责包括拟定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指导监督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以及全省各级业余体校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文化教育工作,推动学校体育发展,指导与管理青少年竞赛活动,负责运动会的组织与管理,以及青年运动员的注册与培训工作。
湖南省体育局机构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到1951年,湖南省的体育工作由湘省文教厅社会教育科负责。1951年,成立了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湖南分会,成为当时的领导机构。自1953年起,湖南省人民政府设立了体育运动委员会,直属省政府领导,并经历了多次机构调整和改名,最终在2000年3月更名为湖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体育局机构职责
湖南省体育局的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地方性体育政策,以及监督实施,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竞技体育发展及国际体育交流等。
湖南省体育局行政项目
湖南省体育局负责多个体育项目的审批,包括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及健身气功活动等,确保各类体育活动的安全与合规,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这些行政项目的实施,体现了湖南省体育局对于体育活动的严格管理和科学指导,为全省乃至全国的体育事业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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