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房产税新政策
一、房产税新政策概述
自10月1日起,我国实施新的房产税政策,主要针对房屋的所有权人。其中,有两种新的征收标准:
- 一种是基于房产原值的计价征收,计算公式为:房产原值 × (1 - 10%至30%) × 1.2%税率。
- 另一种是基于房产租金收入的征收,计算公式为:房产租金收入 × 1.2%税率。
二、个人所得税和房产交易税费
个人所得税针对卖方征收,税费为1%或差额的20%,但如果房产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能够减免。此外,相关费用如下:
- 房屋维修基金为购房总价的2%至3%,一般是60元/平米。
- 交易费为购房总价的0.5%,买卖双方各支付0.25%。
- 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0元;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80元。
三、房产交易流程及缴税时间
购房流程包括:
- 资金准备和区域选择。
- 挑选房源,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或开发商。
- 实地看房,检查房屋证件;
- 签订买卖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
- 二手房需办理过户手续;
- 验房入住,查验房屋及相关费用。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当地产税由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与房产税新政
自10月1日起,增值税和房产税的新政策将实施,主要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具体政策包括:
-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
- 企业及事业单位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政策解读
增值税和房产税的适用主体为住房租赁企业,个人和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为承租对象。从2021年10月1日起,政策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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