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讯,山东足协发布公告,对五人制球员李昊楠实施禁足三年的处罚。这项禁足主要适用于山东省内的足球赛事,并已上报至中国足协。随后,中国足协决定将李昊楠的禁赛范围扩大至全国。
以下是山东省足球运动协会对李昊楠处罚的具体内容:
2024年12月15日,在淄博市体校体育馆进行的2024年山东省室内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中,济南歌溪杰队与济宁橙风队交锋。在比赛进行到第30分钟时,济南歌溪杰8号球员李昊楠在争抢过程中,以脚踢向无球队员33号选手膝关节。裁判迅速鸣哨判罚其犯规,但他并未停止暴力行为,而是继续追打、飞踹济宁橙风俱乐部12号和30号两名球员,并最终用拳头击打了12号球员,使其倒地。
这一事件严重影响了山东省业余足球的发展,也违背了组委会强调的“拒绝场上暴力”主题,无视联赛纪律。因此,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四十八条及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经赛事组委会及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取消李昊楠参赛资格,自公布之日起禁止参与任何由山东省足协组织的一切与足球有关活动,为期三年,该期限截止至2027年12月16日。同时,此次处理结果也已报告给中国足球协会。
同时, 山东省足协表示,将严格按照《中国 足球 协会 纪 律 准 则》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全力落实“拒绝场上暴力,共享快乐 فوتبال!” 的宗旨,希望所有参赛团队引以为戒,加强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比赛秩序以及健康发展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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